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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80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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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4)天执字第1541-4号《执行裁定书》,(2014)天执字第154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高友善名下坐落于历城区仲宫镇龙山路19号的房屋,依法应过户至韩玉宝、晏吉恒名下,根据上述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我局公告作废济 房权证历城字第066894号《房屋所有权证》。同时,我局将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为有关权利人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