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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80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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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公司名称

  欠费时间

    青岛仁皓智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青黄社保稽补字[2017]156号)

    青岛华珠工业制品制造有限公司(青黄社保稽补字[2017]136号)

    胶南市圣海工业品制造有限公司(青黄社保稽补字[2017]488号)

  欠费金额(元)2015.4-2015.122015.4.-2015.122014.2、2014.4-2014.12

  68380.52

  22633.3613228.62

    下列各单位因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问题,我中心已依法查明欠费事实。在向单位实地、邮寄送达文书时,发现单位营业执照以及社会保险登记的地址无法找到,且无法联系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现依法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所欠社会保险费。缴纳时社会保险费利息、滞纳金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际核定的金额为准。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你单位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中心申诉;也可以在六十日内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