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创业、王玉倩、赵丽娜、张炜: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营里分理处于2017年7月14日通过拍卖方式将依法享有的债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青农商城阳营里分理处)个借字(2014)年第0004号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260万元、利息及衍生权利等【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6)鲁0214民初2190号民事判决书载明之权利内容为准】全部转让给单正国所有。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单正国履行付款义务(若借款人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营里分理处
债权受让人:单正国
2017年7月18日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营里分理处于2017年7月14日通过拍卖方式将依法享有的债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青农商城阳营里分理处)个借字(2014)年第0004号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260万元、利息及衍生权利等【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6)鲁0214民初2190号民事判决书载明之权利内容为准】全部转让给单正国所有。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单正国履行付款义务(若借款人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营里分理处
债权受让人:单正国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