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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 日期:2017071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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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债权转通1号

    泰安市盛恒金属有限公司、石教龙、刘瑞银:

    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你们享有的(2016)鲁0911民初435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债权及相应的权利,已经依法转让给了田宇(身份证号:370902198705130916),特公告通知债务人。

    现公告通知你们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田宇履行(2016)鲁0911民初435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