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检察专刊 第二版

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

丰富“六型基层院”建设内涵

  • 日期:2017071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前沿阵地,而派驻基层检察室则是前沿阵地中的战斗堡垒。在“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过程中,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按照部署要求,多措并举,不断丰富“六型”基层检察院内涵,各派驻检察室在“一室一品”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试点建设“六型”检察室,效果明显。临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纪起在调研该院“六型”检察室创建工作过程中称赞“思路开阔,先行一步,走在全市前列” 。

    该院积极做好“六型”检察院与“六型”检察室结合文章,全面提升“六型”建设质效和档次。围绕忠诚型,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延伸到每名检察室干警。围绕服务型,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对罗庄区“五路一河”提升改造工程、年底村级换届选举等中心大局工作的司法保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确保检察室工作群众满意度有新提升。围绕公信型,深化阳光检察,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检察室活动微信推送、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以及“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信。 围绕创新型,把研发的《 两所一庭法律监督系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管理系统》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管理系统》等创新成果与法律监督相结合,实现创新成果向法律监督成果的转换。围绕智慧型,以派驻基层检察室监督管理系统和两所一庭监督管理系统为平台,精心采集信息,梳理平台大数据,应用于基层法律监督,实现智慧化、信息化与基层法律监督工作的融合发展。围绕学习型,各派驻检察室积极参加省、市、区院组织的理论授课活动及各项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通过打造“六型”基层检察室,派驻检察室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凸显,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检察室建设进一步规范,真正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杜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