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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忠到潍坊、淄博调研督导工作

  • 日期: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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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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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7月3 日至4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到潍坊、淄博调研督导工作。其间,先后听取了潍坊、 淄博市检察院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汇报,与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了督导。

    张振忠对两地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下半年工作,他强调:一要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落脚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上,落脚在牢牢把握全省“走在前列”目标定位上,找准为大局服务的切入点,认真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要努力确保检察业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继续保持上半年良好工作态势,处理好“拉长长板、补齐短板”的问题,进一步抓好自侦办案和检察监督工作,更加关注案件质量和业务工作运行效果。三要重视“六型”基层院建设。要着眼长远,打牢基础,将“六型”基层院建设作为推动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继续深入推进“ 三项建设” 的新载体,带动全局工作有效开展。四要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要在前期各项改革工作如期完成基础上,积极预判和适应后期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深层次问题,如办案组织建立后的新旧业务运行模式转换问题,如何解决既要突出检察官独立办案又要保证办案安全、办案质量问题等,都要在实践中做好深度思考和分析。五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在全面从严治党大背景下,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要积极适应司法改革后,业务模式和工作发展模式转变带来的新挑战;要结合本地检察队伍建设实际,关心注重典型的培树和领军人才的培养。

    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