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要闻 第一版

首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成立

  • 日期:201707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本报讯 7月3日至5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敬波到泰安、日照为首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

    在揭牌仪式上,黄敬波指出,省检察院党组和吴鹏飞检察长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专门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首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建立,标志着全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启了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新篇章。一要强化担当,把职责使命扛起来。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家庭幸福、 社会稳定和民族未来,既是一项历史使命,也是一项责任担当。法治中国建设要从未成年人抓起,“尊法学法守法”要从未成年人做起,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赋予我们的政治责任,更是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二要扎实工作,把法治精神树起来。要充分发挥未检工作职能,建好用好法治教育基地,多措并举,加强对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全面提升中小学生法律素养。要坚持常态化开展、能动化服务、多样化实践,定岗、定人、定责,常抓不懈、 常做不怠,久久为功、善做善成,让法治精神深入校园,播下法治文明的种子,使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在思想深处扎根、在心灵之中开花结果,让每一棵伸枝吐绿的幼苗茁壮成长。三要戮力同心,把平安校园建起来。要加强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为重点的未检工作基础建设,自觉把未检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大格局,认真履职,加强协作配合,整合社会力量,努力打造未检工作新模式,推动平安校园建设迈上新水平。

    调研中,黄敬波对泰安、日照、青岛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步工作,做出了相关要求。

    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