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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11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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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坤:

    申请人韩敬足与你方和李贤华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本委已依法受理,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你方应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1、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17年3月 21日上午9时,地点为本委仲裁庭,逾期将缺席裁决。

    2、日照仲裁委员会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7楼。

    日照仲裁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