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公告 第3版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7011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序号1借款人名称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情况本金49,890,000.00

  利息512,411.88垫付费用转让债权合计

  50,402,411.88

  担保情况

担保人名称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王淦、边修慧淄博顺达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抵押)金额本金49,890,000.0049,890,000.0049,890,000.00

    根据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其对联合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限公司与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联合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联合公告资产清单

    注:1. 联合公告资产清单列示截至2016年12月14日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2016年12月14日之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本金及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因诉讼执行形成的相关费用由债务人和和担保人向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 联合公告资产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3.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洪芳联系电话:13964373077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金岭镇西首。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

  利息

512411.88

512411.88

5124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