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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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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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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新区支行借款人

  债务人

    东营市双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市玺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山东德华嘉会电器有限公司山东千慧商贸有限公司淄博新升瑞服饰有限公司淄博新升瑞服饰有限公司淄博汇文商务印刷有限公司淄博曼顿纺织有限公司淄博长城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淄博鑫达华铸造有限公司淄博迪诺工贸有限公司山东章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嘉轩工贸有限公司淄博恒塔陶瓷销售有限公司山东蓝石贸易有限公司

    淄博汇众仪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淄博鲁泉服装有限公司山东益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州盛润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承诺鞋业有限公司山东承诺鞋业有限公司

    潍坊金福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寿光市华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寿光市通达管业有限公司潍坊白金至尊酒业有限公司潍坊白金至尊酒业有限公司潍坊迅捷机械有限公司威海环海置业有限公司威海进洋化妆品有限公司临沂来利食品有限公司济宁天地人商贸有限公司金乡县盛达经贸有限公司曲阜市顺和祥经贸有限公司山东中石伟业工贸有限公司山东中石伟业工贸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号3710102013MR000017003710102014M9000014003710102013M4000035003710102014M4000000003710102014M4000002003710102014M400001003710102013L6000000003710102013MN000008003710102013MN00000700S371219M320130244305S371231M1201302083643730012013MR000021003730012013MU000001003730902013MR00001200S373690M1201301655873730202013M100000100S373200M120130149079S373500M120130134195S373400M120130147310S373500M120130147637S373690M120120118666S373690M120130161477S373700M120120041950S373500M120120103184S377150M120130195663S377720M120130161019S377360M120130144085S377360M120130144078S377400M120130203770S377310M120130203081S377500M120130132044S377120M120130224768S377120M320130224980S377370M1201302269504010032009MR000001004010032009MR00000000S405010M120130195281S378040M120130213055

    S378040M12013020047、

    S378040M120130200247S378080M120130153216S378070M320140263126S378070M320140263424

  担保人

    2011年(西办)字0081号、2012年(西办)字0027号

    0161500112-2014年(石大)字0027 号、0161500112-2014年(石大)字0031号

  担保人或抵、质押人

  担保合同编号DZDY20110004、DZDY201203005、20111013、20120317

    山东齐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山东聚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张汝新、曹美英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

    山东企鹅塑胶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大庆石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山塑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山塑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山塑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山塑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企鹅塑胶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大庆石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企鹅塑胶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大庆石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企鹅塑胶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大庆石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科芮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济南金明门窗有限公司、冯卫、穆艳、冯兵、王丽红

    山东济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玉明、胡立跃、王玉明房产抵押。山东济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玉明、胡立跃

    淄博永昌机电配件有限公司、淄博新升瑞服饰有限公司、徐磊、韩英

    淄博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抵押、

    朱淑伟、代淑慧夫妇担保山东龙生集团有限公司、周德玉、韩兰英

    淄博昌赫服装水洗有限公司、淄博瀚森木业有限公司、姚玉群、孙瑞雪、李玉红(2013年1月21日签订)、郑道友。山东正旭化工有限公司、范庆河、谢秀凤

    淄博春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斌、李斌奥迪车抵押

    山东长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第一运输公司房地产抵押

    淄博兰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泰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青州市双喜家具有限公司、山东云洲车轮有限公司、索勇、卞庆华山东承诺鞋业有限公司、臧日江、葛桂云山东承诺鞋业有限公司、臧日江、葛桂云山东亿盛钢铁有限公司、李玲、刘其学

    寿光市众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潍坊喜澳建材有限公司、李华、刘素双、寿光市华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8月21日签订)、寿光市华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8月21日签订)

    山东原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嘉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吕建波、游瑞莲、临沂嘉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1月11日签订)高密市博嵩纺织有限公司、李启贵、郎克香高密市博嵩纺织有限公司、李启贵、郎克香

    潍坊市昊华机械有限公司、潍坊红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刘桂英、王洪磊威海顺隆服装有限公司、威海环海置业有限公司威海环海置业有限公司临沂腾达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曹桂芝、王希根崔云、张西延、山东佰利煤业有限公司金乡县环宇贸易有限公司、李翠、郭敬立曲阜市金诺食品有限公司、秦淑清、宋广玲山东联重机械有限公司、房瑞峰、王莹、邵泽学山东斯孚特电气有限公司、房瑞峰、王莹、邵泽学3710102012AF000019003710102011AF000002003710102011AF000002003710102011AF000002003710102011AF00000200

    山东四方嘉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延伟、杜鹃、刘道胜、林燕

    山东兰骏集团有限公司、淄博稳昇 纺织有限公司、张爱国、郭金华

    淄博迪诺工贸有限公司、淄博宏赛工贸有限公司、韩己义、张冬美。

    山东富宇蓝石轮胎有限公司、淄博基诺服饰有限公司、山东金苹果实业有限公司、付兴勇、陆素英。

    潍坊市鹏润橡胶助剂有限责任公司、岳东华、高秀丽、山东正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13年4月18日签订)、岳东昌、侯彩兰(2013年4月18日签订)4010032009B100000000

  币种人民币

    0161500112-2014 年石大(保)字 0011 号、2014 年石大连带保证字 015 号、2015年石大连带保证字001-01号、0161500112-2014年石大(保)字0012号、2014年石大连带保证字016号、2015年石大连带保证字 001-02号人民币

  担保合同号、抵质押合同号

    4010032009AM00000100、

    威交银(保全部)2009年第00001

  本金11,706,419.954,996,126.81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6年10月12日

    附:公告清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31-87080308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三路 293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16 年 8月5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公  告  清  单

    单位:人民币元

    东营市双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蒋新东、杨子漩3710102014A100001400、3710102014A1000014013710102013B100000003、3710102013B1000000043710102013A100000802、3710102013A1000008033710102013A100000701、3710102013A100000702

    371219A1201300240062、371219A2201300240064、

    371219A2201300240065

    371231A1201300206808、371231A1201300206805、

    371231A2201300206811、371231A2201300206813

    3730012013A300002100、3730012013A100002100、

    3730012013A1000021013730012013A100000107、3730012013A100000108

    3730902013A100001200、3730902013A100001201、

    3730902013A100001202

    373690A1201300164577、373690A1201300164578、

    373690A22013001645793730202013A300000100、3730202013A100000101373200A1201300148475、373200A2201300148477

    373500A1201300133530、373500A1201300133533、

    373500A2201300133534373400A1201300146988、373400A2201300146989

    373500A1201300147286、373500A1201300147290、

    373500A2201300147291

    373690A1201200121216、373690A2201200121218、

    373690A4201200121224

    373690A1201300160673、373690A1201300160674、

    373690A1201300160675、373690A2201300160676

    373700A1201200045006、373700A3201200045007、

    373700A3201200045008373500A1201200107871、373500A1201200107870

    377150A1201300194646、377150A120130019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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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8040A2201300215378378040A1201300199037、378040A2201300199042378080A1201300152457、378080A2201300152460

    378070A1201400257222、378070A2201400257228、

    378070A2201400257226、378070A6201400257236

    378070A1201400257521、378070A2201400257524、

    378070A2201400257523、378070A620140025753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 XX 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达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达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现以公告方式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山东达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6年 10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