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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610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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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

借款人名称淄博高汇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青河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19,000,000.005,000,000.00

    本金余额(截至2016年9月20日)

    欠息余额(截至2016年9月20日)

  2,361,596.01

  926,030.63担保人名称

    山东侨牌集团有限公司

    王佃鑫(370322198409266715)

    王会(370322198804083142)

    蔡建国(372331195109114298)

    谢俊爱(372331195302124228)

    蔡强(370322197512124294)

    曲蕾(370303197603172129)

    蔡超(370322198403076718)

    顾娜娜(370303198203141029)

    蔡帅(370322198603196714)

    李娜(37032219850918256X )

    山东流云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杨波(372331196303260031)

    张红燕(372331196709076728)

    根据长融金诺(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授权与受托,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长融金诺(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就转让行为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方。

    债权转让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18,999,166.89

  5,000,000.00

    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 债权转让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注明:1.本《债权转让公告清单》中列示的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6 年9月20 日。2016 年9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16年9月20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受让人: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增涛,

    联系电话:0533-6990537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73 号

    特此公告。

    受托转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受  让  人: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