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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 日期:2016080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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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田进、吴为启、吴凤金:

    根据2016年7月 12日昌乐农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河支行与徐培义(身份证号码为370725196301250035)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昌乐农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河支行将(高崖)农信联保借字(2007)第 1302260号《借款合同》中对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关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徐培义。

    昌乐农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河支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徐培义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通知。

    昌乐农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河支行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