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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4061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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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方东: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王胜增与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4)东仲字第152 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员名单、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函。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限及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 10日内。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第11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 2014年 9月 23 日上午9时,地点为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城市管理局五楼(东营市武警支队西临)第一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仲裁委员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