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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医保缴费费率、暂缓缴纳医保费

医保部门多措施助企业发展

  • 日期:20090827
  • 作者:□记 者 李 蕊 □通讯员 李齐白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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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  者  李  蕊

    □通讯员  李齐白

    本报济宁8月26日讯26日记者从济宁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日前,济宁市医疗保险处在确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前提下,采取阶段性降低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对困难企业暂缓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费等多项措施支持参保单位稳步发展。

    从今年5月起至10月,单位缴费费率由6% 降为5%,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为0.8%,医疗和生育保险各项待遇不变。此外,参加医疗保险并经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人数之比超过20%的,将允许暂缓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费。而对原来正常缴费,但目前受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保费的困难企业,允许暂缓缴纳医疗保险费。另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照2007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据悉,通过以上调整,预计可为困难企业减负9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