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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青少年网络结伙犯罪

  • 日期:20100527
  • 作者:新华社记者 宋常青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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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记者 宋常青

    【阅读提示】近来,青少年利用网络拉帮结伙犯罪的案件时有出现。少数青少年利用网络结社、勾联犯罪现象的出现,给社会和有关方面敲响了警钟。

    网上结伙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青少年团伙犯罪案件,首批受审的17名青少年都是“85后”,涉嫌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4项罪名。

    警方侦查表明,这群青少年以网吧为营,利用聊天软件QQ的群功能组建“三联帮”。通过QQ群发布“帮规”,要求群成员听命于“帮主”调遣,参与打架、抢劫等。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10月至2009年初,在“帮主”带领下,“三联帮”成员先后多次与另一“派”成员发生打斗,致多人受伤;“三联帮”成员还进行抢劫,将抢来的手机卖掉获利。他们还伙同他人到一俱乐部多次强行索要“保护费”。

    记者了解到,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兰州11名青少年建立“新叛逆天下会”QQ群,通过QQ群组织抢劫,抢劫作案30多起,致多人受伤;2006年10月至2007年5月,湖南邵阳杨宗源等人网罗创建了以“三K党”为名的QQ群,组织实施犯罪……

    不计后果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朱榕说:“团伙犯罪可以壮胆,致使侵害行为更加肆无忌惮。另一方面,一些青少年怕团伙成员看不起,往往逞强进行犯罪,后果更加严重,社会危害加大。”

    该院审判长陆军介绍,虚拟结社的青少年往往游离在现实和虚拟社会间,法制观念薄弱,对犯罪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导致犯罪行为不计后果。

    “从已经审结的案件看,有的青少年作案时非常凶狠,进入司法程序后却表现得特别无助和害怕。”陆军说。

    一些家长说,因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家长对孩子网络结社的人员情况很难了解,防范工作不容易做。

    寻求对策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提供的数字表明,该庭每年130起左右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涉案青少年有长期在网吧上网经历。网吧已成为一些问题青少年聚合的重要基地,进一步强化网吧的管理迫在眉睫。

    有关人士认为,网络结社犯罪的出现,使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域从“ 线下”扩展到网上,从现实拓展到虚拟。需要针对现有问题具体分析,寻求对策。

    他们说,加强聊天软件群功能和网络虚拟社区监管是当务之急。与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不同的是,在QQ等一些网络聊天软件和虚拟社区中喊打喊杀,现有的法律对其难以治理。基数大、控制难,网络结社的监管与甄别任务繁重,需要综合运营商、网监和专业机构等力量,加强对QQ群和虚拟社区的研究和监管。

    从法院多年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看,影视作品、游戏等对青少年的误导作用明显。尽快推行影视作品和游戏等分级工作,并制定配套的严格措施,以避免一些含有暴力、凶杀、色情等信息的影视作品和游戏与青少年见面。(新华社供本报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