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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聚焦

“担保公司”融资骗局

  • 日期:20100527
  • 作者:新华社记者 向志强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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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记者 向志强

    【阅读提示】短短数年,以10万元起家的广西东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邵某,通过和多家企业公司签订融资合作协议,诈骗贷款保证金1605万元。近日,广西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进行宣判,邵某因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融资骗局

    2008年9月左右,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多家企业报案,称广西东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邵某以认识很多国内外银行领导,能够帮企业融资贷款几千万为名,与多家企业签订协议,收取巨额贷款担保金后,却未能帮办理贷款,也不退还保证金。而邵某声称去国外引资,下落不明。

    经警方调查,这个担保公司实际上是一个皮包公司,公司各银行账户存款基本为零,且没有任何实际资产。

    据统计,东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共骗取6家公司贷款担保金近2000万元,只归还企业一小部分,其他用于偿还个人或公司债务或挥霍,造成多家企业巨额经济损失,受骗企业涉及广西境内建筑、餐饮、农业、水利等行业。

    精心“包装”

    邵某系台湾人,曾有犯罪前科。他之所以轻松骗得近2000万元贷款担保金,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在于邵某精心设计了一系列“包装”,让一些急于融资的中小企业信以为真,被其利用。

    非法骗证。2004年,邵某到广西南宁市,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一张身份证,他找到不法办证中介彭某,邵某支付10万元给彭某后,由彭某向他人借款2000万元进行工商注册验资,注册完成后邵某再将钱抽逃归还他人。这样,邵某骗取了工商机关颁发的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的广西东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东创银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虚假宣传。通过赞助民间机构及刊登广告,邵某摇身成了知名“台商”,宣传公司是由众多资深金融、投资、法律、财务专家参与组建的、以担保和投资为业务核心的多元化经营企业,能为广西广大企业特别是台资企业提供各种担保、风险投资以及相关管理咨询等综合服务,并号称公司与国内外各大金融机构关系良好,能为有需要的公司融资,从中收取3‰—4‰的手续服务费。

    为让人相信公司有实力,邵某在南宁市繁华城区租设了办公地点,借款几十万元将办公室装修得豪华气派,实际上,这两家公司没有任何固定资产。办公室的电脑和办公桌椅也是邵某以高额利息借钱买的。

    邵某还费尽心机牵头举办“广西企业(台资)投融资论坛”,请了众多金融机构负责人、中小企业老总、财经学者到会发表演讲,并花钱在高速公路旁打出广告招牌,又以赞助形式取得一些民间机构联盟颁发的“中国十大公信力担保机构”、“世界知名华商”等名誉。

    “慷慨”签约。骗取资金后找各种借口拖延履约。

    经过这么多宣传后,许多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开始相信邵某及其编织的光环,与邵某洽谈合作协议。短短两年,近十家企业分别交了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元的贷款保证金。企业的保证金一到账,邵某就将钱款转移,用于公司日常开支、偿还欠他人款或转入邵某个人银行卡。

    保持警惕

    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难题。面对社会上众多的融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如何防止上当受骗,公安机关和业内专家提醒,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一是办理融资贷款尽量找信誉好、资金实力雄厚的担保公司,并对投资公司的背景进行全面调查。

    二是正规的融资担保公司在服务工作过程中自己承担交通费、不要求企业进行资产或项目评估;需要中介机构介入时,自己不指定融资服务机构;自己承担全部或一部分运作费用;对拟投资的项目或拟合作企业从一开始就非常细致;自己亲自和企业及其融资服务机构一起进行项目论证;有严格的投资方向、投资原则;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往下进行;不急于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三是在办理项目过程中,如果融资担保公司要收取考察费、项目受理费、撰写商业计划书费用、评估费、保证金、律师费等时,中小企业主需保持警惕的心态。

    四是企业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应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以免错过破案良机,使骗子担保公司获得足够时间与空间将赃款转移或者挥霍。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