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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骑车,责无旁贷

  • 日期:20100527
  • 作者:通讯员 段瑞清 聂鑫 摄影报道 记者 刘蓬基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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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蓬基 本报通讯员 段瑞清  聂鑫 摄影报道

    2009 年初,济南历山路上发生的一幕惨剧,至今萦绕在我们脑海。

    一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女子,被一辆突然从岔路上倒车的混凝土搅拌车卷入车底,丧失了年轻的生命……这血的教训让人心痛。

    许多车祸都是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发生。在一些城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骑车不文明现象俯拾皆是。谁都知道违反交通法规存在的隐患。但总有人心存侥幸——车祸怎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可总事与愿违,惨剧又接踵而至。

    骑车人违规抢行频繁

    5月18日从14点20分开始,我们在济宁市区一繁华路口观察十多分钟,发现有160辆电动自行车由南往北行驶,是同时段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数量的近两倍。

    绿灯亮时,很多电动自行车沿机动车道径直行驶过马路,与机动车抢道,且车速极快;红灯还剩5秒时,几辆电动自行车已迫不及待地驶出停车线一米多远,而此时右转的机动车还没完全驶出路口;红灯亮起,交通协管员示意电动自行车等车辆稍停等待,可总是还有个别的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以堪比机动车的速度冲出停车线。

    “骑车横穿马路、闯红灯、骑车打手机和抽烟、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是逆行……”5月25日11时40分,在济南历山路与山师路口执勤的协管员安师傅,一口气数说出许多非机动车辆的不文明行为。安师傅在这个路口风雨无阻已执勤5 年了,可谓是个“老资格交通协管员”。

    “电动车往往车速很快,过十字路口时,如不遵守交通法规,很容易发生事故。”在此值勤的交警韩警官介绍说,随着城市道路拓宽和硬件设施的日益完善,十字路口各方向的通行划分已更加人性化和更趋合理化,行人与车辆各行其道。 但总难免有个别人随意乱穿行,不但扰乱了交通秩序还为正常通行留下隐患。

    当日17时,我们在济南和平路口就发现许多骑车人不但频频违章抢行,而且在横穿马路时成“扇形”格局,整个占据了小半个路口。更有甚者,干脆不管不顾地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如下图)。

    如此“言传身教”实不该

    位于济宁市红星中路的市中区机关幼儿园,每天17时放学。每到此刻,在该幼儿园大门外等候接孩子的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 小轿车等,把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挤占得水泄不通,导致过往骑车人只好去违章抢占机动车道行驶。

    在这些接孩子的人群中我们发现以老年人居多,又大多是骑着三轮车。 他们接上孩子后,几乎是再也不管不顾,载着孩子横穿马路,那管什么与机动车抢行或是闯红灯。这看似方便了自己,殊不知此时家长的“ 言传身教”,会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中“种下”深深的烙印。

    记者单位位于济南泺源大街,比邻和平路口,附近也有一所小学。每当学生放学时,各种接送孩子的车辆同样也造成了周边马路的拥堵。汽车停靠在非机动车道上,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行走,由此造成路段通行混乱。 每当我们看到许多载着孩子的电动自行车,在滚滚车流中左右穿行时,着实为他们捏了一把汗。

    电动车频频“闯祸”

    有着6年驾龄的济南出租车司机刘师傅向我们抱怨说,现在开车最怕的就是电动自行车。

    据刘师傅介绍,他开车时会经常遇到这样的情景——汽车正在正常行驶中,突然会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他只能紧踩刹车,时常会吓出一身冷汗。

    “万一后面紧跟的车刹不及时,追尾就不可避免。”刘师傅很无奈地告诉我们,“现在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在市区里,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有时比汽车还快。加之电动自行车的车身又轻,刹车还不灵敏,咋会不出事?我们现在是见了电动自行车,只能早早减速,远远躲着。”

    谈起电动自行车速度快易“闯祸”,张大爷至今心有余悸。老人最近从荣成老家来济南帮女儿看外孙。平时,老人最怵的就是上街。“不但要留意行驶的车辆,稍不注意还会被骑电动自行车啥的给撞了。”

    家住山东经济学院的张大爷告诉我们,有天他到校门外的超市购物,刚一出校门走上人行道,只见一小伙子骑电动自行车飞速逆行,直冲张大爷而来。幸亏张大爷躲闪及时,否则后果难料。

    在济南历山路与山师路口值勤的交警韩警官介绍,从某种程度上说,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最难管。 由于这些非机动车既没牌照速度又快,加上个别人根本又不听劝阻。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还在交通高峰期增加了道路负荷,造成交通拥堵等现象发生,且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据济宁交警支队三大队的统计数据显示:由于电动自行车辆数量的巨幅增长,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 2009 年他们接警事故 2000多起,其中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三轮车引发的事故就占了28% 以上。

    从我做起,做文明骑车人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整车质量不能超过40公斤。

    可事实上,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路面上行驶的品牌不一的电动自行车,车速一般都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上。过快的车速,自然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此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大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交通法规的学习,安全意识极其淡薄,使得电动自行车成为危害道路交通的“移动炸弹”。

    许多读者反映,“都说开车人的素质要提高,其实骑车人和行路人的素质也亟待提高。”“非机动车辆的违规行驶现象早该整治了!”5月18日,正在值勤的济宁交警小高认为,仅在高峰期增加警力还远远不够,应该尽早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加大对不文明行车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

    “只有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规,人人才会成为交通法规的受益者。”这是众多群众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