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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交亲子鉴定证明实在雷人

2018-05-11 作者: 何勇 来源: 大众日报
  □何勇

  日前,广东虎门有家长反映,教育部门规定父母单方或双方户籍在虎门,但孩子户籍不在虎门的家庭,如果孩子想入读公办学校,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对此,虎门教育部门回应,该做法是因为此前提供虚假证明的人太多,也是为了堵住不法分子贩卖学位的漏洞。(5月9日《南方都市报》)
  当前,公办教育资源仍然稀缺,不能充分满足每一个孩子的读书需求,现实中确实有人用假证明让孩子就读公办学校。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堵住假证明入学漏洞,本身无可厚非。但要求家长必须、只能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未必就太雷人、太荒唐了。
  众所周知,在法律上并不缺父子关系、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只要父母双方同时使用结婚证、户口簿和身份证这些难以作假的法定文书,就完全可以证明他们之间的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并不需要通过亲子鉴定证明。与此同时,有一个基本常识我们应当认识到,血缘并不是形成父子关系、母子关系的唯一纽带,收养、再婚同样能够形成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如果亲子鉴定证明作为孩子入学的唯一凭证,那些收养的孩子,再婚而带来的继子、继女,就没有办法到公办学校就读。因此,在证明父子关系、母子关系上,应当以现有的法定文书为准,而不是另辟蹊径。当然,最根本的,是加大投入,提高公办教育资源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