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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工业用地实行弹性供应

2017-06-2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栗晟皓
   通讯员 李永文 戚业菲 报道
  本报莒县讯 一边是土地指标紧缺、优质项目无地可用;一边是部分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让宝贵的土地资源在振兴工业经济、打造“一强三名”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莒县中得到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6月13日,记者从莒县国土资源局获悉,今年以来,莒县把探索“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等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作为新常态下一项改革任务,研究制定了《莒县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县推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进一步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据介绍,该办法以坚持市场化改革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为导向,对供地方式、供地程序、履约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办法明确,在使用年限上,一次性出让除50年期外,新增20年、30年两种弹性年期;在供应方式上,除“一次性出让”外,新增“先租后让”和“长期租赁”两种弹性方式。先租后让年期为30年,其中租赁期为5年,出让期限为25年;长期租赁年限设定为10年、15年或20年,租金可分年度缴纳或一次性缴纳,让企业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和自身用地需求灵活选择。
  办法要求,土地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需针对开竣工时间及土地开发的经济技术指标对项目开发建设情况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合格的,方可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验收不合格的,允许用地单位限期整改一次,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按照合同约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