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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居全省中游

2017-06-2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栗晟皓
   通讯员 张金荣 报道
  本报日照讯 6月12日,记者从日照市统计局获悉,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的最终审核、反馈,2016年,日照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59095元,直逼6万元大关,在全省17地市中处第八位,稳居全省中游水平。
  2016年日照市城镇非私营单位2089家,共计发放职工工资175.8亿元,同比增长9.6%,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达到59095元,增长8.0%。
  据分析,从执行的会计类型来看,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最高,达到817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其次是机关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73452元,增长8.9%。企业单位人均工资为52653元,增长4.2%。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机关、事业单位受政策性增资影响,增幅较高,特别是事业单位,职称聘用工资普遍较高。而企业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低迷,特别是贸易融资风险和“三去一降一补”等政策影响,工资虽有提高,但增长幅度明显低于机关、事业单位。
  从国民经济行业来看。19个国民经济行业中,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达到97756元。排在前三位的还有教育业86148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3916元。而工资相对较低的三个行业分别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41652元,住宿和餐饮业42963元和批发零售业44448元。最高工资行业是最低工资行业的2.35倍,行业之间工资差距依然较大。
  从登记注册类型来看。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74012元,同比增长14.8%。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58469元,增长14.1%。其他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52713元,同比增长4.1%。集体单位虽然所占比重不高,但经过改制或是优胜劣汰之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国有单位依然是拉动工资增长的主要力量。
  日照市统计部门提醒,统计数据应正确看待。所谓城镇非私营单位的统计口径,是指位于城镇地域、剔除私营和个体户以外的法人单位。按执行的会计制度类型,包括机关、事业、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及其他。按登记注册类型,既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也包括股份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等其他单位。工资总额包括四大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如补发的上年工资等)。平均工资是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与年平均人数之比。
  此外,公布的工资数据反映的是日照市或某一类单位、某个行业的平均水平。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从2016年数据看,日照市十九个行业中,工资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9个,从业人员数占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