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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少年参加高考体现社会宽容

2017-06-09 作者: 钱夙伟 来源: 大众日报
  □钱夙伟

  今年,青岛李某等9名考生参加高考有一层特殊意义。去年3月,李某等9人与同学“约架”,将对方打伤,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9名少年全部判缓刑,于是,他们可以参加高考了。检察机关同时将其犯罪记录依法封存,帮助9人重归正途,继续学业。(6月7日央广网)
  于青少年犯罪,人们常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之憾,但“浪子回头金不换”,社会也要给失足少年“浪子回头”的机会。否则,如果他们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更可能加速下滑,这当然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猛增,其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明显。做好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帮助他们走出犯罪的阴影,重新选择人生道路,是全社会的责任。
  青岛市检察院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建议从轻处罚,将其犯罪记录依法封存,不仅体现出一种可贵的担当意识,也体现了我国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缺失是根本。缓刑期内,检察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并安排专业机构对部分当事人进行一对一心理咨询和疏导,帮助他们重归正途,继续学业,如今还参加了高考,这有助于失足青少年走向新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