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淄博12315受理投诉等各类案件3626件

2017-05-24 作者: 刘磊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刘磊 报道
  本报淄博讯 5月15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4月份该中心受理消费者以来电、来访、来函、互联网、电话留言等多种方式进行的咨询、投诉、举报共计3626件,同比增长11.16%。其中咨询3097件,投诉396件,举报133件。
  据介绍,4月份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商品类投诉198件,占投诉总量50%,受理量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交通工具60件、日用百货类56件、通讯器材类20件,分别占商品类投诉的30.3%、28.28%、10.1%。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同比增长42.86%。另一方面,日用百货类投诉上升趋势明显,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8.28%。
  服务类投诉方面,该中心共受理投诉198件,占投诉总量的50%,受理量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电信服务45件、互联网服务35件、居民服务25件。分别占服务类投诉的22.73%、17.68%、12.63%。其中居民服务类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同比增长108.33%。交通工具类投诉居商品类投诉的首位。主要问题表现在:汽车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以消费者没有在车行进行保养为由,拒绝提供三包服务;汽车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推脱不予维修,或经过多次维修后故障仍未排除;预先交纳订(定)金、押金后,商家违约或者消费者取消购买,商家不退还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