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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食品谣言要辩证施策

2017-04-21 作者: 杨润勤 来源: 大众日报
  □杨润勤

  《人民日报》4月18日报道,国家食药监总局举行通气会,邀请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和腾讯、新浪等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就如何“多方联动,有效治理食品谣言”展开座谈。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谣言制造者的处罚、追责力度,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使谣言无处遁形。
  先看看前不久刷爆朋友圈的一则视频:“紫菜是塑料做的”“紫菜嚼不烂别吃了”;再看看网上,“大米是塑料做的”“小龙虾实为小虫虾”“无核葡萄抹了避孕药”“吃大盘鸡能感染禽流感”等等。用偷换概念、别有用心、混淆视听、刻意抹黑来比喻这些食品谣言一点都不过分。试想一下,本来公众对食品环境就十分担忧,若再加上造谣者的祸害,怎能不战战兢兢?谣言让消费者心慌意乱,扰乱了社会秩序,甚至危害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就此而言,食品谣言真的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琢磨一下,大多数造谣者之所以选择网络进行食品造谣,是因为网络媒体容易引发关注,且时间、地点、人物等基本要素可以忽略。以微信为例,微信小视频、自媒体公众号文章、微信短消息等几乎不受什么约束,就可以罔顾事实进行传播,还可以加上“紧急”“震惊”等词汇吸引公众的眼球。造谣者之所以造谣,不外乎是利益驱动、经济敲诈、舆论商战、眼球博弈等动机。去年我省“菏泽郓城一村民因吃樱桃感染H7N9死亡”的谣言,就是对樱桃种植者眼红所致。当然,网络食品谣言泛滥成灾,还与辟谣主体公信力不足、专家声音缺失,公众科学素养偏低等因素有关。
  对网络食品谣言要辩证施策。有专家认为,制造、传播谣言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导致对造谣传谣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对谣言对象造成的损失不相匹配。因此,在法律层面上,要加大对食品谣言制造、传播者的处罚、追责力度,对造谣情节严重的,要坚决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
  “硬”中还要有“软”。信息公开是遏制谣言传播的“杀手锏”,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必要的食品信息告知公众,以正视听;同时,政府部门、专业机构人士、相关企业、新闻媒体与公众形成合力,形成一道谣言防火墙。
  不得不说的是,食品安全谣言之所以有市场,根源仍在于我们的食品安全环境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只有食品环境到了让人放心的地步,才能真正消弭民众的信任危机。所以,只有多方发力,才能让网络谣言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