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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 画

2016-12-2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作 者/ 张建辉
  前不久,四川省夹江县又上演了一场高速路收费站和救护车司机的“辩论赛”:把亟待治疗的病人扔一边,争论救护车上高速该不该交这十来块钱。过路费该不该交先不说,首先就得批评这个“停车辩论”。为了12元钱,足足耽误了病人24分钟。出了事咋办?必须看到,收费站照章办事,起码没有法律责任。根据《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仅有军车等六类车辆可享受此类优惠,救护车不在其中。  不过,虽无法律规定,但高速公路公司内部有规定,对载有危重病人的救护车开通绿色通道,免费放行。但让一个收费员判断车上载的是不是危重病人,显然超出能力范围了。所以,不如简化规定:载着病人的不收费,空车收费。一件事偶然发生,不值得关注。但它如果屡次出现,还有过严重后果,那就需要反思:是否在管理程序上存在问题呢?(12月19日《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