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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机制为何放大市场恐慌

2016-01-11 作者: 盛刚 来源: 大众日报
  □盛刚

  没有一蹴而就的制度,也没有一劳永逸的制度,市场的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一项创新制度的推出或政策实施,既要做好推出前的充分准备工作,也要在出现问题时有及时的应对和纠错机制
  新年以来,A股市场大跌,熔断机制亮相短短4天,竟然经历了4次熔断,令股市市值缩水数万亿元,证监会不得已于1月8日暂停熔断机制。虽然,此举带来股市反弹,但年初至今,沪深300指数和上证综合指数仍有差不多10%的跌幅,小盘股指数跌得更为惨重。客观来看,今年以来的股市大跌是因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大幅下降等多项因素共振而引发,但熔断机制在此期间起到的助跌作用更令人瞩目。虽然,早就知道熔断机制只是防范市场异常波动的“镇静剂”,而非“强心针”,但它竟然成了刺激市场恐慌的放大器,这让市场及绝大多数投资者始料未及。这样的结果,令人深思。
  A股走弱并不偶然,人民币汇率波动、注册制渐行渐近,以及供给侧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下行压力与日俱增等是主要原因。市场本就恐慌,没有熔断也会下跌,就像2015年年中没有熔断也有千股跌停一样。因此,把这波股市下行归咎于熔断机制并不公允。但是,熔断机制设置的初衷是为了降低市场大幅波动概率,维护市场稳定,然而,过去四个交易日四次熔断,新的机制非但未能有效控制和约束市场的非理性行为,反而引发了恐慌情绪和流动性丧失的相互传染,一定程度上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事实。这意味着其与国内股票市场自身特色与交易制度存在不契合之处,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完善。所以,监管层暂停实施熔断机制合乎情理,也是尊重市场的表现。
  从境外经验看,应用熔断机制的国家不少,效果也不错,但没有哪个国家的实践可以一步到位,都有一个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动态调整的过程。中国也不会例外,出现问题也很正常。一方面,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市场对新的规则需要逐步调整适应。另一方面,A股市场仍是基本以散户为主,投机性比较强,这与欧美发达成熟市场有本质区别。而A股独特的交易制度,比如“T+1”的交易模式和涨跌停板的设置,不但会让熔断机制的意义大打折扣,叠加熔断机制之后,还会产生更强的助涨助跌功能。没有这四次熔断我们很难将此看得清楚。在国内市场高度散户化特征明显的背景下,一旦群体性恐慌心理形成,出现羊群效应,短时间内自行化解的可能性几无,而暂停交易,让想跑的跑不了,想买的买不了,流动性也死了。熔断机制的推出非但没有为市场提供“冷静期”,反而成了刺激市场恐慌的放大器,原因就在于此。
  曾记否,去年6、7月份股市异常波动的时候,市场对熔断机制的呼声非常高。这一机制可谓应运而生。但如今,上马四天就暂停,说明再理想的制度,也要经受实践的检验。在进行制度设计时,不但方向要正确,事关机制能否正常运行的诸多细节也必须考虑周全,以将不确定性尽可能减少。不然,机制运行背离设计初衷的事就很难避免。没有一蹴而就的制度,也没有一劳永逸的制度,市场的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就股市而言,一项创新制度的推出或政策实施,除了要有合乎市场长远发展的考量外,还必须在充分把握中国股票市场的特色基础上,既要做好推出前的充分准备工作,也要在出现问题时有及时的应对和纠错机制。而熔断机制要能够真正发挥作用,除了其自身需要不断完善外,还应有高效监管和反应机制与之相匹配,通过及时发声、信息披露和操作手段,多管齐下引导市场预期,保障市场顺利度过波动期,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另外,虽然熔断机制暂停带来市场反弹,但并不意味着趋势反转。毕竟,不是因为熔断引发大跌,而是大跌导致熔断。熔断机制是市场波动性的放大器,而非导火索。就眼下来看,熔断机制的暂停也只是减缓了市场下行,为反弹创造了条件而已。应该看到,近来股市下行是世界性的,中国股市的剧烈波动也有很强的内生性。导致市场波动的风险因素不会因为规则的变动而消失。因此,如何应对今后的市场波动风险,既考验管理层的治市智慧,也提醒投资者要多一份警惕和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