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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治污,少一些准入玻璃门

2015-11-30 作者: 任宇波 来源: 大众日报
  □任宇波

  11月11日,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关于请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项目对接工作的函》,要求各地确定100个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11月26日《南方周末》)
  这样一份原本为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文件,却招来了不少民企的不满。不满的地方在于:文件指定了“有积极性、有经验和技术”的中车、首创、北控等大型国有企业参与,与各县对接并确定合作意向。国有企业赫然在列,而民营企业悄然隐形,给人带来诸多猜测。
  应该说,包含生活污水处理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上,可以借鉴城镇公用事业建设的经验。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各地政府已经探索出以公私合作,如PPP模式等模式,将项目委托给企业建设、运营。同样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这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要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化原则,让所有的市场主体都能平等参与其中。
  然而,此次住建部发函,虽然没有明令禁止民企入内,但点名推荐中车、首创、北控三家国有企业,即便不是故意“厚此薄彼”,却也不啻于一道行政命令,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各地方政府的选择。从资质上讲,文件中称这三家企业“有积极性、有经验、有技术”,但从整个环保市场来看,满足以上条件的并不在少数。对民企避而不谈,显然有失公允。另外,从考察企业资质,到走完政府决策程序,只给各地留出了十天的决策窗口,如此短的时间,又会不会导致各地只在这三家国企当中做出“没有选择的选择”呢?民营企业家的不满与担心,不是没有道理。
  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遵循市场公平的原则至关重要。不可否认,在公共产品领域,国有企业在融资、政策、社会资源等方面,相比民营企业,有着更多优势,各地政府、银行也更愿意与国企打交道。作为农村污染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生活污水治理虽然商业化程度较高,但目前也尚未形成较为稳定的商业模式。无论是投资建设,还是探索盈利模式,进行运营监管,都需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携手,共同参与,积极探索。不在市场准入上设限,彻底打破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国企民企同台竞技、共同前进的图景才有望实现,农村污染治理才有一个更加坚实的市场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