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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因贩毒一审被判死刑

毒品犯罪呈现从市中心到区县扩散趋势

2014-04-15 作者: 记者 于冬亮 通讯员 旷翔宇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于冬亮 通讯员 旷翔宇 报道
  本报烟台讯 4月3日上午,烟台市举行了打击毒品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并对两起重大毒品犯罪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当日一审的两起毒品案件中,由于贩毒数量巨大,10人被判刑,其中2名主犯被判死刑,2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无期,另外4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这是今年来烟台首例一审被判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
  2013年烟台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4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12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56人,重刑率为50%,远远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约12%)。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毕崇江,在发布会上分析了烟台市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的趋势与特点。“从近几年的审判情况来看,烟台市毒品犯罪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并且大宗涉毒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据了解,2007年之前,两级法院一审审理的毒品案件年均不足20件,2008年以后,该数字迅速上升到50件以上,毒品犯罪日益频发。
  据悉,犯罪人员结构具有独特性,中院2013年一审判处的47名被告人中有10名女性和3名外籍人,年轻女性涉毒犯罪率明显高于其他种类犯罪,涉外毒品犯罪也不再是新鲜现象。此外,新型毒品犯罪日益肆虐。两级法院近年来所审案件涉及的毒品以冰毒(甲基苯丙胺)为主,兼有K粉(氯胺酮)、麻古等其他毒品,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较为少见,人工合成毒品逐渐流行。
  毒品犯罪活动的地域不断蔓延。前几年的毒品犯罪活动多数集中在芝罘、莱山、开发区等中心城区,近几年,犯罪地域呈现出由中心城区向周边各区县甚至乡镇辐射蔓延的迹象,目前,包括长岛在内的13个基层法院均审理过毒品犯罪案件。
  “毒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和审判难度不断加大,毒品犯罪分子大多行踪诡秘,交易方式趋于流动化,客观证据的收集工作不易开展。但是对于毒品犯罪,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毕崇江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