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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何时不再挡住进城梦

2013-01-30 作者: 张海峰 杨学莹 韩希江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张海峰 杨学莹 韩希江

  “我现在购置的是当地村民民房,到即墨10多年了,户口还落在婆家潍坊农村,孩子再过几年上小学,听说没有当地户口会很麻烦。”1月26日下午,青岛团分组讨论中,老家吉林、在即墨一家服装厂打工的高锡华代表结合自身经历谈到了融入城市的话题。
  巧的是,省公安厅厅长徐珠宝代表、即墨市市长郑德雁代表均在这个组。其他几名代表打趣说:“让徐厅长、郑市长给你解决解决!”
  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城市实际上还是在控制人口增长,特别是对打工的农民,省内各地落户政策还不大一样。从去年10月1日起,我省取消暂住证,实行居住证制度,截至1月中旬办理已超过50万人,与暂住证相比,居住证提供了很多方便,比如驾照、签证等各类证件的办理,但目前居住证与真正的户籍相比,含金量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大中城市、沿海城市。
  淄博嘉柏园林公司董事长王琳委员告诉记者,城镇化进程中已经或正在产生新的城市二元结构现象,农民工在一个城市很长时间,可能多数仍是临时工性质,也无力购买足够大的住房。他们没有当地户籍,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处处碰壁,始终是漂在城市,很不利于产业发展和社会和谐。
  让进城的人融入,这才是真正意义、实实在在的城镇化。连日来,记者听到很多代表、委员讨论的共识是,户籍制度应该改。滨州市长张光峰代表提出,要以农民工就业落户政策为突破口,在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基础上,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降低中心城区落户门槛,加快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险等一系列与户籍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王琳委员认为,全国来看户籍改革近年来进展不快,在很多城市陷于停滞,但某种程度上户籍改革并不在于户籍本身,而在于革除长期以来户籍上附着的种种权益不平等,实现不分城乡都能共享相对起点公平的公共服务,这样的改革应当加快推进。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点到问题的关键。
  沂水县长杨原田代表告诉记者,从2009年开始,沂水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敞开校门,有固定工作、住所的,或签有劳动合同的甚至出示租房证明的,都可以在城里上学。为此,县财政2012年投入4500万元,扩建了1所初中、新建1所小学、1所幼儿园。这项举措对吸引人口聚集效果明显,在县城户籍人口没有多少增长情况下,三年来小学每年学新生增加300-500人。2012年县城卖了5000多套商品房,72%的购房者来自农村,以每年10个百分点速度递增。
  今年开始,威海市在全市范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了并轨,而近几年,该市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和最高支付标准已经高于城镇医保标准,报销比例基本一致;农村居民低保标准年均增幅是城镇居民4倍,5年内就可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威海市委书记孙述涛代表说,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要让他们“进得来、住得下、留得住、融得进”,比如说,城乡就业政策统一,就业服务共享,就业机会均等;对市辖区内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后的农村土地权益不受损害,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要让他们接受公平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28日,省公安厅上门答复省政协委员邓相超提案时介绍,按照此前国家、省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设区的市市区落户,还需在同一城市市区连续工作满2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济南、青岛市城区要进一步降低外来人口落户条件,为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参加社会保险一定年限的人员落户提供制度保障。
  徐珠宝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抓紧开展农村人口落户城镇调研,通过走访“城中村”、棚户区、城郊接合部等,与城市中的流动人口直接接触,真正了解农村人口落户城镇的需求。加强宏观预测,准确掌握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的承载能力,特别是公共交通、住房、财政保障等方面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程度,把城市户籍放开与城市容纳能力结合起来,把劳动就业、居住年限、参加保险等情况综合考虑进来,科学设定大中城市落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