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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 共议 同防控

泰安检察机关开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局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泰安检察机关履职尽责、 积极作为,成立企业重大法务风险防控服务中心,出台9 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确定在 13 个方面综合施策,推出11 项具体服务措施,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精准法治保障。

    主动服务中体现检察自觉

    民营企业涉法涉案,严重影响经营生产。如何让企业快速找到解决途径?

    企业重大法务风险防控服务中心梳理出民营企业在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14 个常见易发重大法务风险,依托研究所技术支撑,自主研发“ 企业帮”APP ,通过手机发送诉求,实现企业遇法“一键求助”。

    成立由20名高级检察官和刑事业务骨干组成的专家团,中心一旦受理企业诉求,立即启动“线下响应、专家会商、案件处置”程序,实现诉求“一键求助”到案结“一帮到底”。

    为充分发挥中心服务职能,先后多次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企业家沙龙”等活动,回应企业法律需要,回答企业涉法困惑,被称赞为“企业家驿站”。

    该中心成立以来,受理企业求助 200余次,妥善办理涉企案件160件。

    办案实践中体现司法自觉

    2020年5 月,新泰 6家建筑企业涉嫌串通投标,检察机关查明企业系受胁迫且为驻地经济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如果简单就案办案,企业3 年内将无法参加任何招投标工程,对企业发展造成致命影响,综合主动到案、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写入最高检 2021 年“两会”报告,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广泛热议和好评。山东省人大代表、泰安华易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于维利对此评价:“受疫情影响,企业比任何时候更需要法治呵护和司法关爱,检察机关‘案子办了,企业还能很好活下去’的做法,值得点赞。”

    岱岳区检察院在办理10 家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适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依法运用不起诉权,办案既不“够罪就诉”,也不“一诉了之”,最大限度通过办案降低对民营企业和驻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泰安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新村在近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介绍,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 平等保护”“ 少捕慎诉” 理念,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台《对部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不起诉的实施办法(试行)》,依法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缓刑建议。去年以来,共办理企业家犯罪不批准逮捕案件13件23人,共办理涉企不诉案件20件71人。

    法律监督中实现检察担当

    2019年5月,检察机关收到泰安某有限公司关于超额查封的求助,得知公司在被执行过程中,被法院超额查封公司名下7270.5 平方米的土地及建设规模为29010.88 平方米的地上建设项目,总价值高达2 亿余元。办案检察官多次与法院执行局和承办人联系对接,督促及时解除了涉案的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的查封,企业得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我们通过开展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挂案’、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对涉企案件监督立案32人,监督案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 人,监督撤案27 件。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以及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生效调解书,依法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去年以来,依法纠正法院不当查封、扣押18件,解除涉案价值总额近4 亿元。”泰安市检察院企业重大法务防控服务中心负责人侯萍在前不久总结会上介绍说。

    为向企业提供更加优质法治保障,泰安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完善服务机制,在全市成立 6 家服务中心分站,建立院领导“ 一对一联络、 一对一服务” 机制,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大走访”,总结提炼形成企业法务风险防控专报,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家推送,推动企业依法办事、规范经营。去年以来,通过办案共挽救涉案企业15家,保住企业就业员工2 万余人,当年实现地方税收近3亿元。

    法治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永远在路上。泰安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立足职能、靠前服务,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共商、共议、同防控,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助力企业家健康成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葛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