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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讨薪不可取,赔钱又获刑

    在装饰装修行业,最下游的施工常常由工头承揽项目,再找熟悉的技术工人干活。这个过程中,由于熟人关系,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 当结算工钱谈不拢时,个别工人没有走法律途径维权,而是采取暴力讨薪的方式,结果吃了官司。近日,由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强故意毁坏财物案宣判,被告人王强认罪认罚,在赔偿业主损失、投案自首的情形下,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王强是名瓦工,日照莒县人,案发时49岁。王强通过朋友介绍给工头江某打工,在即墨区一家别墅负责贴瓷砖。据王强供述,他工作了一个多月,结账时江某未按照约定的价格给付27600 元,仅支付18000 元。王强数次给江某打电话,江某不接电话。

    案发当日上午9时许,王强凭施工时办理的出入证来到别墅。进入别墅后,王强寻找江某未果,给江某打电话依然不接。王强一时怒火攻心,随手从二楼主卧卫生间门口拿起一把黑色方头锤子,将主卧卫生间、儿童房卫生间和北次卧卫生间墙面、负一楼大厅地面、负一楼卫生间墙面、一楼厨房墙面、一楼过道的瓷砖均砸坏,发泄完之后,他将锤子随手扔在客厅,关门离开。

    等怒火平息后,王强便后悔了,惶惶不安的他最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其故意毁坏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经即墨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其损毁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5601 元。鉴于被告人王某投案自首,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业主损失,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办案检察官提醒,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务工人员要有证据收集意识,尽量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对劳务价格和结算方式等有明确约定。如果没有劳务合同,也尽量通过微信或者电话录音等方式对上述事项的合意进行证据固定。当发生劳务纠纷时,要寻求法律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意气用事滥用暴力,否则害人害己后悔莫及。吕秀丽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