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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码池﹄涉案15亿

43人非法经营团伙案一审宣判

    近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罗某某等43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非法经营团伙案一审宣判。芝罘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周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宋某某、黄某有期徒刑七年。其他3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七个月等不同刑罚,并处二百万元至一万元等不同金额罚金。

    芝罘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某、宋某某、周某某等人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于2018年10月至 2019年4 月,先后组织开发并运营“ 抓蛋”“ 打字练习”“ 趣跑”等平台,通过他人联系多个博彩网站,以互联网技术对接,根据上述网站的收付款指令,提供资金收付款结算服务,从中非法牟取巨额的经济利益。采取招募团长、子团长、组长等措施,大量发展微信用户注册成为平台的收款员,收款员按照平台指令使用微信二维码收取博彩网站客户的充值款项,后提现至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再通过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网络支付工具转账到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方式,完成资金的支付结算。经查,罗某某等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5亿余元。

    该案系烟台市办理的首例大规模非法资金支付结算案,也是芝罘区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金额巨大、涉案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受案后该院克服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犯罪数额巨大、犯罪事实繁多等困难问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种种不利影响,该院副检察长姜远斌与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高冠秀、辛霞办案团队共7人组成办案组,攻坚克难,加班加点,短时间内对全案多达120余册卷宗进行了认真审查,依法调查取证百余份,制作文书材料近千份,查明了案件事实,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对罗某某等43名被告人向芝罘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根据审查情况对同案的其他25 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不起诉处理及另案处理。在长达5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指控有力,举证全面,论证充分,有效地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为了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诉讼效率和质量,本着应用尽用的原则,该院对大部分被告人依法适用了认罪认罚制度,提出了确定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量刑建议,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孙辰颖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