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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没有被国家抛弃!”

——历下区检察院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原来,我没有被国家抛弃!谢谢你们帮助我恢复了政治权利,能让我参与换届选举,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拉着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的手,徐某眼含泪水激动地说。

    为有力保障基层“两委”选举活动依法有序开展,确保换届选举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日前,历下区检察院针对辖区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情况,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我们深入辖区派出所,从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执行档案入手,通过核查管理备案、审查执行期限、调阅全部卷宗、与执行机关交流、询问被执行人等方式,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总数、执行情况、有无脱管漏管、有无被列入相关选举候选人和选民名单、有无违法参选等突出问题等进行仔细核查,保障基层选举的公平公正和纯洁稳定。”历下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介绍。

    在此过程中,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徐某引起了历下区检察院干警的注意,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服刑期间减刑5次,于2017年9月10日刑满释放,剥夺政治权利已经减为一年,而执行机关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徐某执行期限为五年,与减刑裁定书中“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一年”不一致。

    按照减刑裁定书,徐某早就应该被恢复政治权利。徐某的政治权利为什么没有被恢复?干警们进行了更深入地调查核实,事情的来龙去脉渐渐清晰。

    原来,执行机关在执行时,只依据了监狱送达的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并没有与减刑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对照核实,所以致使已经减刑的徐某按照原判期限执行,故而影响了徐某政治权利的恢复,侵害了徐某的合法权益。

    今年是徐某所在社区“ 两委” 的换届年,恢复徐某的政治权利刻不容缓。历下区检察院干警迅速行动,依法监督执行机关恢复了徐某的政治权利,并及时通知了徐某本人和所在地基层组织。同时,将检察发现的交付执行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线索上报市检察院,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同心协力,发现的违法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据了解,历下区检察院已经通过专项检察依法监督执行机关对 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宣布恢复政治权利,纠正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执行期限。同时发出专项检察建议,建议执行机关就加强业务培训力度、规范档案管理、补齐法律文书、加强日常监管、跟踪掌握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基本情况、做好交付执行的衔接配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等方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