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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使用有次数限制 不少市民买房开始精打细算

  • 日期: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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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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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次数限制,不少市民在使用公积金买房时显得很谨慎。(崔荣杰 摄)
  生活日报1月11日讯(记者 崔荣杰) 新年开始,国家和济南市出台的有关公积金贷款新政开始执行,尤其是许多购房市民在盘算着如何充分利用好自己手中的两次公积金贷款机会。记者从部分楼盘和房产中介处了解到,许多原本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考虑了自己的情况后,选择了先使用商业贷款,把有限的公积金贷款次数“留待后用”。
  不少人把公积金贷款“留待后用”
  市民何女士在北园大街附近购置了一套70多万的二手房给父母住,原打算贷款公积金35万购房。但在仔细了解目前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后,何女士又改了主意,决定再多凑点,然后贷款20万商贷买下这套房子。
  何女士说,目前自己住的房子是用丈夫公积金贷款购买的,等于是已经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虽然自己付50%的首付没有问题,“但我使用过这次后,按照目前的政策,就没法再用公积金贷款了,所以我觉得努努力,再多凑点首付,然后争取只贷20万商贷。”何女士说,这样做是为了把唯一一次剩余的公积金贷款次数留待以后再用,毕竟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低很多,看目前房价上涨的情况,以后自己换房子可能还要依赖公积金贷款。
  西部一楼盘的售楼人员王小姐也告诉记者,她手里的客户,购买首套房的,也有把原本使用的公积金贷款先换成商贷的,“主要是房子面积小,总价和贷款额相对较小的客户。”
  次数限制是为了防止公积金炒房
  新政策规定,借款人家庭在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而据介绍,原来的政策中没有限定贷款次数,只要还清上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可继续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阳光100推广部经理陶晓智认为,首先是公积金贷款有了次数限制,且二套房首付提高至50%,防止了有人多次利用公积金贷款低首付和低利率短期购房出手炒房的行为。同时济南的房贷公积金贷款和商贷“挂钩”,手里有多少未还的商业性房贷,就要减少相应数额的公积金贷款,这都有力地防止了有人将公积金贷款和商贷结合起来炒房的行为。
  但如果是自己购房居住,或者是改善居住条件,则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先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