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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

以精细化服务当好检察办案﹃大管家﹄

    2021年12月8日,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发布了第三季度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对案件评价的基本情况、具体细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建议予以公示,并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让各业务条线检察干警可以“把脉问诊”、对症“开方抓药”。

    “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犹如检察业务工作的‘车之双轮’‘鸟之双翼’,越强调案件办理,就要越重视案件管理……”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魏洪秀表示,2021 年以来,检察业务管理部立足“评价引领、决策支持、质量管控、外部监督、基层基础”五位一体工作体系,持续推进案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案件受理是检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进口”,是案件管理的开始,也是挖掘培育精品案例线索的“前沿阵地”。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部树牢“精品意识”“案例意识”,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随即启动精品案例发掘、培育工作,对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案件材料是否齐备规范等内容进行审查,从源头上防止问题案件进入检察环节,这一举措也极大地推动该院精品案例从“ 盆景”逐步向“苗圃”扩大转换。 2021 年以来,该院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 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精品案例4件。

    以流程监控为切入点,“监管”与服务并举,促进办案效率。 2021 年以来,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部针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文书制作瑕疵、系统操作不规范、案卡填录不完整等问题,及时提醒承办人进行整改。与此同时,将流程监控情况通报与指导填录相结合,将日常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定期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发出通报并提出修改指导意见,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

    案件质量是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 2021年以来,由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部负责日常案件卷宗评查,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自查,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全覆盖的案件评查格局。除此之外,把案件评查与检察官业绩考评有机结合,也发挥了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实现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信息化建设,是检察机关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客观要求,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无疑成为案件管理的“主战场”。 2021年6 月,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 2.0 上线运行,检察业务管理部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新旧系统的应用与衔接工作,让它根植于“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沃土”,汲取着检察业务数据宝库的“丰富养分”,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的“主干”更加粗壮,结出牵引检察管理和助推社会治理的“累累硕果”。张丙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