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2版

全国全省典范 3年拿下5个

德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

    2021年12月15 日,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山东省5个单位获评先进集体、5人获评先进个人。德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 2017-2020 年度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系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也是德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我们聚焦主责主业,担当作为,尤其是在过去3年间有5大亮点:办理山东省首例公开宣判的涉疫情诈骗罪案件,一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 2020 年度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在全省推广,一起维护人身权利案件和一起诉讼监督案件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021年12月25 日,曾进京参加表彰大会的德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原主任曹晓梅表示,这份荣誉,既是对他们工作的肯定和激励,更是鞭策和责任。

    办案有速度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本想买口罩,谁想却被骗了3000 元。”2020年2月1 日,德城区的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1月31日,张某微信转给“网上卖家” 朱某3000元,本想购买一次性口罩,却被收款后的朱某拉黑。

    没和公检法打过交道的张某,见证了办案速度:2月4 日,公安机关将朱某抓获。 2月5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指导德城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当晚朱某以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月11 日,德城区检察院依法对朱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月14日,德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从批准逮捕到开庭判决,该案仅用了4天时间,从快从严打击涉疫情犯罪,对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忠伟说,该案是全省首例公开宣判的涉疫情诈骗罪案件,并成为全省涉疫情诈骗罪的典型案例。

    涉疫情案件类型复杂、作案手段多样,德州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医闹、暴力伤医、扰乱医疗秩序以及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13 种犯罪。疫情防控期间,德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部、全程介入指导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公务、生产销售伪劣医护用品等涉疫犯罪42件65 人,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惩处。

    德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立足主责主业,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2017年以来,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342件405 人;开展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批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0件12人;加强行刑衔接,与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提前介入多起中央、省政府督导的环境污染案件,确保案件依法顺利办理;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针对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向市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维护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

    除恶有力度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曹晓梅看来,只有敢于担当,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令她印象深刻的是“二于”案、“苏某”案。

    2020 年 11月19 日,德城区法院对于某龙、于某辉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作出宣判,这个盘踞在德城区、陵城区一带,成员近50人,作案近200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群众影响极其恶劣的“二于”黑社会性质组织被一举打掉。

    办案过程中,德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指导德城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保障案件证据取得客观、全面、依法。该部与德城区检察院在法律适用方面充分沟通,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并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开展“打财断血”、追赃挽损工作,有效保障了小微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不枉不纵,力求精准“打财断血”,全市检察机关监督立案涉黑涉恶案件11件29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124人,摸排移送渎职腐败和“保护伞”线索62 条。坚持除恶与治本并重,标本兼治抓落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促进社会综合治理。该部指导办理的苏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扫黑办作为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发布,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创新有高度全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2020年11月20 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重点工作部署会暨刑事办案质效工作推进会在德州召开,德州市检察院创新推行的“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在全省推广。

    “‘三位一体’指的是‘提前介入、规范退查、均衡结案’。通过提前介入,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快速精准下好办案‘先手棋’。检察机关在审查提速、退查提质、补查提效上持续用力,做好规范退查,牵住影响案件质量的‘牛鼻子’。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有效衔接,推动均衡结案,防止审理拖延、案件积压,提升了案件审理效率,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于腾龙表示。

    德州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会签“三位一体”办案模式配套文件,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11 个派驻检察室,全市检察机关一审刑事案件平均审查起诉周期缩短18天,刑事检察“案-件比”从 2019 年的1.43 降至2021年的1.08。

    除“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外,第一检察部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8954件刑事案件11395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平稳保持在 90% 左右,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8.43% ,提升了惩治犯罪效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因素。

    同时,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大力推进非羁押诉讼模式。 2019年以来,对1418名犯罪情节轻微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下降8个百分点,市检察院被确立为全省检察机关非羁押诉讼试点单位。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涌现了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为代表的一批先进模范。今后,全市检察机关要以第一检察部为榜样,争一流、走前列,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再立新功,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德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石青说。

    高忠祥  王志强  郑东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