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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4 月 9日,平邑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来到卞桥镇辉泉村上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彭某某因身体残疾、 行动不便,不能正常到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无法接受社区矫正法律教育。检察官及时联系当地社区矫正机构,采取上门走访的方式为彭某某送法普法,鼓励他积极面对生活。

    平检宣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