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1年3月 10日刊登的银拍公字【2021】第 62号(总第 3566号)拍卖公告中,受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雀山支行委托,拍卖其拥有的以下6笔债权更正为打包拍卖其拥有的以下6笔债权;其中4、借款人沈自武,所欠债权本金100 万元更正为所欠债权本金200 万元。请于 2021年3月17日16:00 前交纳人民币5 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特此更正。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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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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