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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卓能锂电池有限公司与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烟台卓能锂电池有限公司与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烟台卓能锂电池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3民终28433号确认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货款、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依法转让给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烟台卓能锂电池有限公司与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特发布本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偿还债务。

    特此公告。

    烟台卓能锂电池有限公司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