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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重在行动

    □郭英

    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可以更好地促进作风建设。 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有足够的信心去转变工作作风,从而全面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针对加强学习、转变作风的重要性,我想到了以前的一个司法冻结例子。一般情况下,法院到银行办理一次司法冻结业务,大约需要二十分钟到半个小时,而在一些地区,办理同样的业务只需要十分钟到二十分钟。当然了也有地区,可能需要一个小时左右。为什么会有这种差距呢?我的理解是,经济往来和经济纠纷较多的地区,因为涉及案件较多,所以银行办理这类司法冻结业务就多,办理的业务多了,业务水平就能大大提高。工作就会更有针对性,就会主动去分辨哪些程序是必须有的,哪些手续是可有可无的,进而敢删繁就简,准确地把握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大胆地提高自己的办事效率。

    而反观有些地区,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绝对是应该走的程序必须走,可有可无的手续也要有。举个例子,我们依法双人持双证,拿着有效的文书去执法,这就完全具备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但也会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到某些银行,出示完手续后,他不会接着给你办业务,而是一定要打电话给114,查一下你们法院的办公电话,问一问,你们是某某法院吗,对方说是,你们法院有没有张三、李四这两个工作人员呢?对方说有,然后才开始办理业务。这个过程至少需要十分钟的时间。有次我就问那个工作人员,你们打这个电话的目的是什么?他回答说为了核实我们的身份,看看我们是不是冒充的,我又问他,我们的证件和文书上明确的写着我们的信息,执法权限,难道这些东西还比不上你随便查的一个电话,114并没有那么权威和准确啊,我要是处心积虑要骗你,再伪造个电话也很容易。他说你说的对,但是这是规定。所有说怎样才能转变这种工作作风呢,我认为,转变工作作风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可以更好的服务作风建设。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作为这道最后防线的守护者要做到秉公持正、高效为民,我们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要怎样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举一个例子,前不久我们法院在处置一家企业资产的过程中,大胆地引进最新的询价机制,我想说的是如果不引进这个机制,法院只要按照惯例处理就好,而引进这个机制,一旦出现什么问题,涉案标的一个多亿,就要背负很大的责任。我们领导就说,嘴上总说解放思想,办起事来却因循守旧,这样不好。所以让我们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咨询了很多人,大胆作为。最后结果证明,我们不仅节约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还为当事人节省了将近十万元的评估费用。我相信随着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这样的成功案例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