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社会与法 第3版

通知书

    洪涛先生:

    您好,您的身份证号为:3705021963****0039,根据《 德仕能源科技集团考勤管理制度》第五章第十一条(五):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5 天的,作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因你在公司休班后,自2020年12月25日后一直未出勤且未经领导审批,连续旷工已达3天,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且你与我方签订的聘用协议已于 2021年1月19日到期。现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 30日内,到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将由你自行承担。

    德仕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