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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杜加强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16万元,贷款期限自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7月10日,由梁永梅、徐向东、姚智深、张生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948.43元及利息。

    2、孙磊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57.9万元,贷款期限自2006年3月31日至2007年2月10日,由孙守银、孙守宝、徐志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8869.15元及利息。

    3、赵孝兵在费县农商银行员外支行贷款 5.1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2年9月30日至2013年8月30日,由李邦玉、何永、朱红伟、朱化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40458.21元及利息。

    4、杨中传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0年7月29日至2011年7月10日,由裴贵全、杨东升、裴贵山、曹贵廷、邵明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96738.08元及利息。

    5、王艳辉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7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4月3 日至2012年2月12日,由沈保义、曹中运、吴庆义、张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44226.76元及利息。

    6、刘保林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5月23日至2012年5月10 日,由柏金德、刘立国、刘保亮、李海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8506.32元及利息。

    7、刘孝军在费县农商银行水莲峪支行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11月14日至2012年10月9日,由王西锋、王西山、刘会明、王西武、王西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703.52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管理部,费县钟山路168号,联系电话0539-5220838。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