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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济南三能仪表有限公司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济南金昂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0年7月30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与你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2008年小流字第0011号《小企业借款合同》和编号为2008年小流字第0018号《小企业借款合同》及编号为2007年最小抵字第0033号《小企业抵押/最高额抵押合同》、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09)天商园初字第 424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济南金昂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人),转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诉讼费、保保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我公司通过EMS邮寄未能送达,现将上述债权转让事实公告通知你们,自通知之日起,请你公司立即向济南金昂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合同及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09)天商园初字第424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部义务。特此通知并债权催收。

    通知人: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