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2版

无标题

    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吕英明在费县农商银行新桥支行贷款15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5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7 日,由王纪洪、张树旺、曾庆科、张丽君、董立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08403.01元及利息。

    2、张生刚在费县农商银行城区支行贷款57.9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9年6月28 日至2020年5月10日,由吴绍勤、车超、杨娜、侯丙宝、张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3952.66元及利息。

    3、张俊滨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2万元,贷款期限自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2月17日,由张永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100元及利息。

    4、王鹏在费县农商银行胡阳支行贷款47万元,贷款期限自2014年10月14 日至2015年10月4 日,由王明君、田丰、孙佃亮、王大成、孙晓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元及利息。

    5、孙子真在费县农商银行员外支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4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2 日,由孙风军、朱配永、孙风月、孙风忠、潘建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94536元及利息。

    6、曹瑞民在费县农商银行城北支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7年4月 10 日至2008年3月5日,由孙建廷、王如海、曹守强、刘海霞、刘学正、曹广守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0223.21元及利息。

    7、李保玺在费县农商银行刘庄支行贷款19.8万元,贷款期限自2008年2月27日至2009年10月10日,由周孝林、周银贞、周孝文、张明坤、丛玉恩、李怀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 元及利息。

    8、徐英军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1.7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8年2月29 日至2009年1月20日,由徐洪对、王晓辉、徐洪华、苗玉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74.21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管理部,费县钟山路168号,联系电话0539-5223686。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