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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法拥有的以下不良债权公开转让处置,详情如下:

    借款人窦兆辉,债权本金为80000 元,欠息为174,869.26元,借款期限为2008年10月30日至2009年10月21日,担保人为殷兆卫,毕玉锋,窦肇国,以上债权拟转让价格为130000 元,在敞口期三天内,如有其他买受人应价高于上述价款,价高者竞得,每次2000元递增,公告期满后,没有高于协议报价的,原协议生效,特此公告。请有意向竞买者2021年2月1 日下午5时前联系我行并将竞买款项(不计息)汇入: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156214000001200554000001,联系电话:0533-5208320,联系人:李经理。

    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