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借款人没有根据与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张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见此公告后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26日
本次公告催收的名单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
名称
淄博热电宝晶钙业有限公司
发放
日期张连生张永生
2014-07-24
2012-06-29
2007-08-07
到期
日期
2015-07-23
2013-06-28
2008-08-06发放金额3,590,000.0045,000.0050,000.00
贷款
余额0.00
0.00
0.00欠息金额
347147.83(截至 2021年1月20日)
76461.77(截至 2021年1月20日)
31092.62(截至 2009年9月30日)
担保人及共同还款责任人
淄博裕洋土建工程有限公司,淄博宝铭钙业有限公司,梁晓,张爱华,刘元江,梁慎海,陈冬芳张永杰,张永国张军,邓文君
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26日
本次公告催收的名单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
名称
淄博热电宝晶钙业有限公司
发放
日期张连生张永生
2014-07-24
2012-06-29
2007-08-07
到期
日期
2015-07-23
2013-06-28
2008-08-06发放金额3,590,000.0045,000.0050,000.00
贷款
余额0.00
0.00
0.00欠息金额
347147.83(截至 2021年1月20日)
76461.77(截至 2021年1月20日)
31092.62(截至 2009年9月30日)
担保人及共同还款责任人
淄博裕洋土建工程有限公司,淄博宝铭钙业有限公司,梁晓,张爱华,刘元江,梁慎海,陈冬芳张永杰,张永国张军,邓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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