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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2019)华夏债转省资产第01号《不良债权转让协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下属分支机构)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郑涛,联系电话:0531-67776303,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1月27日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20年11月27 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借款人名称

    东营金玺铜业有限公司

    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人名称

    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刘福海

    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刘福海

  本金23,025,681.4423,025,681.4446,051,3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