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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山东鑫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鑫汇机械有限公司、王钦宝、孙永春:2017年3 月,山东鑫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办理贷款 300 万元。借款人欠我行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至今未还,现我行将该债权转让给潍坊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下发通知,请借款人山东鑫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高密市鑫汇机械有限公司、王钦宝、孙永春将所欠借款向潍坊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偿支付。

    特此通知

    通知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