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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闻增安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 30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7年3月 21 日至2007年10月11 日,由闻增国、文增宽、陈广永、闻士军、孙兴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79426.2元及利息。

    2、袁勇在费县农商银行城区支行贷款 28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2年2月8 日至2013年1月20 日,由袁雪芹、袁雪梅、袁鹏飞、王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04793元及利息。

    3、董光荣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 2 笔,金额共计20万元,贷款期限分别为2010年2月5 日至2011年1月 28 日、2010年2月7日至2011年1月20日,均由桑运明、李秀强、王西伦、宋庆华、陈增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734.74元及利息。

    4、闵祥法在费县农商银行竹园支行贷款 15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2年3月 13 日至2013 年2月12日,由王成法、巩春刚、闵祥伟、闵祥顺、巩春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04725元及利息。

    5、刘乃信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 4.5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2年6月 27 日至2013 年5月10日,由刘乃行、刘乃义、周荣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89.03元及利息。

    6、梁启宝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 15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7年1月 31 日至2007年10月10 日,由闵祥余、李朝启、梁士国、孙长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839.6元及利息。

    7、杨德军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 13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2年12月22 日至2013年10月10日,由杨焕永、刘荣元、李振中、黄彦秋、张传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29355.21元及利息。

    8、刘荣元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 3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2年6月30 日至 2013年5月 10 日,由李培彩、杨焕永、朱先进、杨厚国、朱先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97652.26元及利息。

    9、张现贞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 13.5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1年12月22日至2012年11月10 日,由田玉军、胡林林、刘玲玲、张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26921.67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管理部,费县钟山路168号,联系电话0539-5220838。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