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理论与实务 第3版

无标题

  • 日期:2021010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序号1债务人名称

    淄博永华滤清器制造有限公司合计

  本金29,900,000.0029,900,000.00

  利息

3,899,672.47

3,899,672.47

  费用232,822.00232,822.00

  债权合计34,032,494.4734,032,494.47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沂源泰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沂源泰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沂源泰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沂源泰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沂源泰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由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沂源泰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0年8月19日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本明细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总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本明细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本明细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