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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修复资金4200余万恢复湿地生态

    近日,青岛市检察院召开大河东湿地保护整改效果评估听证会,这也是青岛首例涉湿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听证会现场,涉案单位代表、湿地保护专家、听证员三方围绕崂山区大河东河口生态修复工程是否达到湿地生态保护要求展开激烈讨论。

    花费修复资金4200余万元

    据了解,青岛市崂山区大河、凉水河入海口交汇处形成了面积百余亩的大河东滩涂湿地,该湿地属于滨海型河口湿地类型,位于5A 级崂山风景区内。自2010年开始,大面积湿地陆续被非法设置为建筑废弃物收纳场,大面积的滩涂湿地被建筑垃圾掩埋。

    检察机关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监督后,崂山区开展了以湿地生态修复为目的的专项治理,据被建议方之一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李伟介绍,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从2018 年开始,到现在基本完成,总投资4200余万元。通过生态修复治理,大河东河口 17.5万亩土地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改观。这片区域建设成为周边居民生活、休闲的好场所。

    “湖心岛建得太高,涨潮后海水漫不过去,缺乏一定的科学指导。”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研究员叶思源教授认为,虽然大河东湿地生态修复已经达到了初步效果,但是距离真正达到完全恢复湿地生态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经过近半个小时的讨论,青岛市检察院办案组人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认为被建议单位已初步履行了保护湿地的职责,检察机关对此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已不存在,本案作出终结审查的决定。至此,历经多年的大河东湿地生态修复公益诉讼案暂告一段落。

    “从今天的听证可以看出来,目前修复的成效还没有百分之百达到专家要求的目标,但是,我们会持续跟进,这个湿地它本身也有一个修复过程,所以我们这个案子,虽然审查环节终结了,但是这个事情没有终结。”青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薇说道。

    初次界定湿地身份被否决

    “从 2011 年开始,通过遥感技术可以看到,这个地区湾片是越来越大了,卫星图片上有一个小黑点,你就会发现这个小黑点越来越大,垃圾在陆续堆放。”青岛市检察院办案组成员介绍。截至2019年3月,经初步测量,被填埋、侵占的湿地面积达6万余平方米,被列入全国环保督查案件。

    2019年4月24日,省检察院发出督办函,青岛市检察院指定崂山区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崂山区检察院于2019年4月29日先后向区综合执法局、区农村农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和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全面依法履行涉案查处职责,恢复大河东滩涂湿地的功能属性。

    2019年5月28日,崂山区自然资源局邀请三名专家开展专家论证。但是论证结果出乎很多人意料,专家论证结论为涉案湿地不在2014年全国第二次湿地普查名录,同时对检察机关现场提出的该区域2009 年以前的土地属性是否为湿地的问题不予评判。相关职能部门据此认为涉案区域不是湿地,将按照“维持现状,就地绿化”的原则进行整改。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异地补偿最大化恢复湿地

    鉴于湿地的重要生态功能, 2019年10 月17 日,青岛市检察院决定提办该案。“我们初次勘察现场时,左手边这侧是大量的建筑垃圾,占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当时想进涉案区域是非常困难的,只有一条沟渠可以通过,在现场走一圈,裤子和鞋上全是土。”青岛市检察院办案组成员刘凌云对当时的情形记忆犹新。

    “我们前后勘测23 次,组织专家论证14次,每一次专家论证的时候都有相关的行政机关来参与,每一步我们都和行政机关、专家保持紧密的联系和沟通。”张薇说。

    经过多次论证,终于在2019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出具书面专家意见,指出涉案地区为湿地属性,建议遵循湿地修复异地补偿原则修复湿地功能。至此,涉案湿地的身份终于尘埃落定。

    但是新的难题又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经现场勘查发现,涉案区域仍在按照原方案施工。并且原有的湿地已被大量垃圾填埋,再想恢复原貌,从技术和资金上来说难度非常大。办案组人员采纳了湿地保护专家叶思源等专家提出的异地补偿修复建议,将原先湿地附近的各个封闭废弃虾池打通。“河道和养虾池进行了清淤,又设置了8个涵洞,实现水流从虾池、河道与涵洞之间的流动。” 负责修复工作的赵克响工程师说,等到水系循环起来后,再补种一些适合湿地生长的植被,这样就可以逐步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经过沙子口街道办事处近一年来的修复治理,目前全部工程均已结束。

    “我们也意识到,生态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专家的意见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专家提出有不完善的地方,我们回去进行整改,使周边的湿地生态能够尽早地得以恢复。”李伟在会后说。白树文